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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力排碳係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公用售電業應於各期電力排碳係數基準所定年限結束後五個月內,提出電力排碳係數達成報告及佐證資料,向電業管制機關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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