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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發電機之結構應具備最大設計轉速所需之機械強度。
發電機之結構應能承受在運轉情況下突然發生短路或開路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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