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發電機之額定功率應與原動機之功率匹配。
發電機應在安全設計之電壓、電流、頻率、功率因素及溫度範圍下運轉。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