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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水輪機或抽蓄用水輪機設置,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避免漂流木、垃圾、土砂等流入,造成設備受損。
二、承受啟斷負載或發電時之最大水壓。
三、承受啟斷負載或發電時之最高轉速。
四、承受運轉中之最大振動。
五、設置迅速阻斷水流之裝置。
六、設置於異常時能自動且迅速停止水輪機之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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