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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準則適用對象為電力類、汽電共生類、石油煉製類及能源使用類大型投資生產計畫之能源用戶(以下簡稱能源用戶),並依本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公告之能源用戶適用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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