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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大型投資生產計畫之能源用戶(以下簡稱能源用戶),申請核准新設或擴建能源使用設施時,每件應繳納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費新臺幣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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