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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購置並使用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得申請獎勵補助:一、屬新品設備者。
二、依第十三條規定經認證者。
三、由簽約之安裝銷售商安裝。
但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之申請廠商為簽約之安裝銷售商者,限由該廠商銷售安裝。
前項獎勵補助應於第五條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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