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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電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之核定:一、申請電能費用補貼之內容或記載有虛偽不實。
二、違反第七條規定,未記載、記載不實或未保存報表。
三、違反前條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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