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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採行先進國家相關標準認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天然氣事業之輸儲設備,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得採行之其他先進國家標準,其先進國家指下列國家或區域性組織:一、美國、英國、德國、日本。
二、歐盟。
三、附表所列組織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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