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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天然氣事業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7條

本法施行前依有關法規設立經營之天然氣事業,與本法規定不符者,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依本法規定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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