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天然氣事業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在其供氣區域內,對於請求供氣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