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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之運用,以下列二種資本化之輸氣管線汰換為限:一、本支管:包括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折舊費用、委外支出及其他相關支出。
二、表外管:包括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折舊費用、委外支出及其他相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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