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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以下稱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之提撥,應以稅後淨利為計算基礎,提撥專戶保管,以備輸氣管線汰換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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