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9條

事業於本法施行前既有之相關會計作業程序手冊,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