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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申請設立保證金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第三條繳交之保證金,於無前條保證金沒入之情形下,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申請設立案終結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次無息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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