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一、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指單機裝置容量一瓩以上未達十瓩之風力發電系統。二、示範計畫:指由申請人提出於風況良好土地上設置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用以展示國內優良產品及風力發電應用之計畫。三、示範機組:指示範計畫內獨立型、併網型之小型風力發電機組且屬定置型者。四、示範系統:指依本辦法提出申請規劃建置示範機組之發電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