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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適用本辦法之電業,以依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設立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十億元之電業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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