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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教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運輸業、政府機關、火力發電廠及政府依各該設置條例設立之研究機關(構),排除適用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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