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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90條

人員均須取具保證,其經營公款票據,或經手銀錢出入,填寫支票,以及管理鹽倉材料,及其他有價值公物等人員,併須取具殷實舖保或現金保證,或有正當職業而在工商實業界有相當信譽之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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