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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己、庚等人員(不論內外班)算經升等考試錄取,始得擢升。
(己等丁己級升充己等甲丙級毋庸經過考試)但經文官考試及格,其考取升職缺等級者,得免試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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