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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76條

為便利商民起見,各區所有收放鹽斤,及收款運輸等機關,每逢星期日,只准休息半天,仍應派人輸流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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