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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39條

履行長假人員,應於交卸職務之次日為起假日期,其定有假日期者,限於期前一日辦竣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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