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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28條

人員奉調後,在啟程前,因病請假者,其准假期內之薪水,照給半數,並應在新調機關報到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准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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