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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8條

應予提前晉級人員而無級可晉者,得照左列規定提前核給年功加俸或遇缺升等:一、記一大功者提前六個月。
二、記二大功者提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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