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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平準基金不敷支付之前條差額,由台糖公司報由經濟部洽請國庫保證向銀行借款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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