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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依本條例第四條標準,提存平準基金時,其就售價計算之直接費用,如從價印花稅、佣金、結匯手續費等仍由台糖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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