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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平準基金因糖價低落不能提存,或提存不足支付各該年期保證糖價之差額時,由行政院籌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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