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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臺灣製鹽總廠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總廠於每月發放薪給時,在用人費總額內,按附表提存率分別存儲為各人員之「公提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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