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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臺灣製鹽總廠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年資結算人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保留之年資結算給與應予停止發給:一、褫奪公權終身者。
二、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者。
三、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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