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年資結算人員離職或死亡時,未具有本辦法施行前之退休資格者,依左列方式處理:一、其屬資遣離職或死亡者,應將保留之年資結算給與一次發給之。二、其屬辭職或因重大過失免職者,應將保留之年資結算給與,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