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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各機構約聘(僱)人員之報酬,按所任工作比照相當職位之等級核給之,其薪點折算薪額基準,由各機構在本部核定範圍內訂定之,如需超出核定範圍,應報本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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