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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各機構僱用人員之勞動契約終止,除因受懲處而依勞動基準法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自行辭職或辦理退休外,各機構應依各該法律規定期間予以預告,未能預告者,發給預告期間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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