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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各機構人員之派(僱)用分下列各類:一、新進。
二、升等。
三、調遷。
四、降等。
五、權理。
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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