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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各機構新進人員之敘薪及晉薪,由各機構自行訂定。
除另有規定外,應自各等之第一級起薪。
依第六條第二項進用之新進派用人員,各機構得依市場薪資狀況以較低職等起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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