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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現役軍人家屬用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電力機構除依電業法、電價表及營業規章辦理外,並停止該年度優待付費權利:一、拖欠應繳電費經停電。
二、有竊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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