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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營事業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國營事業人員除遵照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外,不得經營或投資於其所從事之同類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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