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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營事業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國營事業應根據主管機關核准之創業或擴充計劃編製預算,確定所需之資本,經政府核定後,由國庫一次或分期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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