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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接管人執行接管營運所生之必要費用,在營運收入內支應;但有不足時,得由主辦機關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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