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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本規則施行前已設置經營之加油亭,應於本法公布施行後二年內,依本規則之規定申請設置,逾期視為未經許可經營加油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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