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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溫泉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標準之冷水,指地下自然湧出或人為抽取之泉溫小於攝氏三十度且其游離二氧化碳為五百(mg/L)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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