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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溫泉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內,不得為開發行為。
前項一定範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劃定,其劃定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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