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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新880630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一級管制區內原有建築物之圍牆或多年生植物,經經濟部實地勘測,認為確屬妨害洪流者,應公告分期拆除,並得酌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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