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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堤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防汛搶險事宜應受中央管理機關及其所屬當地河川局之指導,並得請求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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