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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省水標章使用許可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行政規費經繳納後,除有省水標章管理辦法第六條或規費法規定之退費情事外,不得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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