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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省水標章使用許可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申請省水標章使用許可,行政規費收費標準如下:一、省水標章使用許可及展延案,每件審查費新臺幣五百元。
二、省水標章使用許可之使用人或地址變更案,每件變更費新臺幣一百六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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