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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河川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65條

同一水系流經直轄市及縣(市)之河川,原於專責管理機關設立前,委託其流經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河川管理事項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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