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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河川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40條

經許可使用河川公地者,其土地相毗連或鄰近農民自願結合共同從事農業經營者,得依相關法規合作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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