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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河川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管理機關經辦完工之河防建造物,應列冊並附圖管理;其他機關或公、私法人或自然人依河川治理計畫線及管理機關許可經辦完工河防建造物,應檢附有關資料及圖說,列冊移交管理機關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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