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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所稱正當理由如下:一、配水管尚未敷設到達者。
二、當地出水或配水系統供水能力已達飽和尚未完成擴充者。
三、供水有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克服者。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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