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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依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經查驗合格之自用自來水設備,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查驗合格後十日內,發給自用自來水設備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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